商务部:对美日韩等国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11月30日,商务适用施发审调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77号公告,部对苯硫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美日醚美国、国进韩国和马来西亚的口聚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反倾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2月1日起,销措对原产于日本、起期美国、终复韩国和马来西亚的商务适用施发审调进口聚苯硫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根据商务部建议,部对苯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美日醚在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国进对原产于日本、口聚美国、反倾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继续按照商务部2020年第53号公告、2021年第34号公告和2022年第26号公告公布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
日本公司:东丽株式会社 (Toray Industries, Inc.)26.9%、DIC株式会社(DIC Corporation)27.3%、宝理塑料株式会社(POLYPLASTICS CO., LTD.)25.2%、东曹株式会社(Tosoh Corporation)25.6%、出光复合材料株式会社(IDEMITSU FINE COMPOSITES CO., LTD.)33.6%、住友电木株式会社(Sumitomo Bakelite Co., Ltd.)34.5%、其他日本公司69.1%;
美国公司:苏威特种聚合物美国有限公司(Solvay Specialty Polymers USA, LLC)214.1%、富特朗实业有限公司(Fortron Industries LLC)220.9%、其他美国公司220.9%;
韩国公司:东丽尖端素材株式会社(Toray Advanced Materials Korea Inc.)26.4%、HDC聚合物株式会社(HDC POLYALL Co.,Ltd.)32.7%、其他韩国公司 46.8%;
马来西亚公司:宝理塑料(亚太)公司(Polyplastics Asia Pacific Sdn. Bhd.)23.3%、迪爱生复合物(马来西亚)有限公司(DIC Compounds(Malaysia) Sdn. Bhd.)40.5%其他马来西亚公司40.5%。
本次复审的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热点)
- 美乌新一轮谈判结束 俄乌冲突恐仍难到“终局”
- 有网站仿冒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站实施诈骗,教育部发布提醒
- 4699元起售!华为Mate 80系列价格公布,支持无网应急通信
- 这些文件和条款,不容日本曲解或挑战
- 因天气原因 米兰冬奥会圣火火种采集仪式将在室内举行
- 日本部署进攻性武器距中国台湾仅110公里 外交部:这一动向极其危险
- 普京:美方代表团将于下周到访莫斯科
- 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在柬失联的中国公民李某某已成功获救
- 航行警告!南海部分海域进行军事训练 禁止驶入
- 神舟二十二号飞船即将实施发射
- 渐入佳境!杨瀚森NBA生涯得分升至中国球员第五位
- 渐入佳境!杨瀚森NBA生涯得分升至中国球员第五位
-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公布大埔火灾募捐情况:近150万人次捐赠
- 航天员安全往返天地间,中国载人航天值得期待!
